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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增加领购
逾期申报违章处理
注销税务登记
注销税务登记
1. 纳税人提出申请,在二楼资料窗口领取税务登记注销表。
2. 纳税人将税务登记证正、副本交回至税务登记窗口(二楼)。
3. 纳税人验销发票,将发票领购簿、发票专用章交回发票验销窗口(二楼)。
4. 纳税人到三、四楼管理科结算税款,签字盖章。
5. 纳税人如为一般纳税人及享受减免的纳税户,至税政法规科将相关的信息删除。纳税人如为“双定”户,则至三楼信息中心删除“双定”信息。
6. 纳税人至二楼征收管理科科长审核签字,再由六楼分管局长签批。
7. 纳税人至二楼税务登记窗口录入最后注销审批信息。
主 办:南昌市东湖区国家税务局
承 办:南昌市东湖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版 权 所 有
地 址:南昌市东湖区上水路28号
电 话:0791-6734680